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霍安委办字〔2018〕16号)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及安排,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主题,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谱写“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鑫慧 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淑霞 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剑 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王玉洁 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科员
王晓伟 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科员
高 亮 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科员
吕 兆 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475-2855506。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是开展宣传咨询日服务活动。6月15日,珠斯花大街宝恒南设置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向百姓宣传发放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计量与民生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和微信等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是组织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广泛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公益主体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播放《美丽中国梦 质检安全行》及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教方法,解答群众关切的安全问题,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各股室、质计所要密切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协调安排,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三)认真落实,及时上报。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将有关文字、图片或者影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总结上报。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