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事后监管,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部门层面
1、工作重点
(1)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切实做好隐患闭环整改工作。
(2)此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为主,质监部门现场监督检查方式进行,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安全。
2、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别是商场、超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气瓶充装单位以及高风险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二)企业层面
1、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特别是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记录建档;企业分管负责人落实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教育培训;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一线员工落实岗位安全制度,组织班前会、班后会,开展岗位隐患排查等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执行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依法履行新建、改建、扩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管理外来施工队伍等情况。
(3)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主要包括: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执法、督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加强重要设施和装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等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应知应会安全操作知识、应急逃生知识教育培训等情况。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包括:获证企业的必备工作场所、设施及检验场所、设施情况;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的与生产产品、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制订技术工艺文件及检验规程情况;产品进货、出厂检验及记录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1、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围绕“三落实、两有证、一检查、一预案”着重核查以下内容,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确保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至我局特种设备股。
(1)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在用特种设备是否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
(4)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并灵敏有效;
(5)特种设备运行是否按要求如实记录运行状况并在规定参数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是否正常开展维护保养并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合理处置;
(7)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实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消除到位;
(8)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单位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报告,报至我局质量认证股。
2、现场监督检查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我局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应的工作检查小组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四 、具体部署
为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3个工作小组。
第一工作组
组长:张鑫慧
组员:李剑、高亮、吕兆
检查领域:和热木特大街以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及工业企业。内容包括: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超范围充装;充装活动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充装的气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抽查已充气的气瓶上是否在检验有限期内,气瓶漆色是否符合规定且维护良好;是否配备相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有无演练记录;各类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相关设备是否持有效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定期自行检查并记录;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验;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数量、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二工作组
组长:徐淑霞
组员:王晓伟、王玉洁
检查领域:和热木特大街以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商场、超市、医院、政府办公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内容包括: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压力容器、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特别是在电梯使用方面:检查是否办理并粘贴使用登记标志,是否在检验期限内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等。
第三工作组
组长:曹雷
组员:李鹏、斯日古楞
检查领域: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企业必备工作场所、设施及检验场所、设施情况;原辅材料进货检验情况;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检查企业的产品销售和存储情况;制订技术工艺文件及检验规程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我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及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二)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执法力度。
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中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敢抓敢管,以此次安全专项检查为契机,切实整治解决一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隐患和难点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要求企业进行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整顿;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四个一律”的要求重拳打击。
(三)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
迅速组织动员部署,让使用单位了解和掌握此次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和质量安全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