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种表现”的工作方案
上传时间:2018-10-31 10:48     访问人数:266    

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种表现”的工作方案

 

根据《霍林郭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霍纪发【2018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通辽市的决策部署,结合霍林郭勒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通过集中治理、日常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不收敛、不收手的老问题存量明显减少,隐形变异的新问题增量有效通制,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认同感明显增强,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净化和修复党内政治生态,促进全局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聚焦重点,筹推进。要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通辽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关口前移,主动出击,举一反三,集中施治,形成声势、持续震慑。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老问题,又关注变异“四风”新动向对准焦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突破重点问题来统筹推进整体工作。

(二)统筹调度,整体联动。坚持条块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办公室牵头组织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紧盯具体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抓好工作落实,形成集中整治的工作合力。同时要督促各科室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集中治理,从严落实。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治理和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通过严厉惩处、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又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把工作做在平时,让监督常在,把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四)以事立案,由事查人。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特点规律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探索建立以事立案、以人立案的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大典型责任事故、清晰具体的违纪事件等,及时上报派驻纪检组。

(五)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查处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整治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扎牢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笼子,巩固和发展好作风建设成果。

三、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工作既要聚焦重点领域,又要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对事,也要对人。主要抓好以下方面:

(一)聚焦“五个领域”

脱贫攻坚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盲目决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信息采集、对象识别、措施到户、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其他问题。

政府债务化解领域。不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委、政府工作安排,未按照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旧债等问题;寅吃卯粮、过度超前、巨额融资盲目上马项目不切实际等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新债,顶风违规举债,造成债务风险失控等问题;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恶意拖欠政府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导致情绪对立矛盾激化等问题:违规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化解债务,搞虚裂化、数字化债等问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截留、掷用、套取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等问题。

政府资金管理领域。财政虚增空转,经济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违规向企业随意出借政府资金,且长期不收回或根本无法收回等问题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核减工程造价款,违规高价回收土地出让权、探矿权、经营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利用多个融资平台,多个项目相互担保、相互抵押等问题;以抵押政府资产等方式,违规为企业担保等问题;以各种名义扣拨滞拨、截留、挤占、掷用专项资金,擅自转移、变更用途、私自存储等问题;同一项目“多渠道、多名目”,多头申报、虚报冒领,骗取政府资金等问题。

党内政治生活领域。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胡乱猜测,不加辨别、随意传播等问题;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搞变通做“选择题”、抓落实做“简答题”等问题;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等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警示教育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等问题;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召开会议、组织选举、任命党内职务等问题;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问题。

(二)严查“四种行为”

严肃查处“不作为”。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面对困难退避三舍、左推右挡,推动工作蜻蜓点水、瞻前顾后,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讨价还价,推进改革虚于应付、缩手缩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爱惜羽毛、充当好人,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硬、推三阻四等行为。

严肃查处“假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虚张声势不干活等行为;“喊口号很积极,行动上难见影”,热衷于开会等于落实、发文等于做过,表态多、调门高,摆姿势、做样子等光说不练的行为;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装样,蒙骗上级、糊弄群众,尸位素餐、消极应付等行为;“编数据”“作假账”,搞虚假繁荣、“数据政绩”等行为。

严肃查处“乱作为”。用权任性、放纵妄为,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行为;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行为;权弄政、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办事不公等行为;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严肃查处“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思想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行为;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落实时机等行为。

四、方法措施

(一)明确组织机构。成立民政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党建办公室。联系人:马永红;电话:0475-2743702

(二)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干部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举报平台,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要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分析、综合研判,及时移交派驻纪检组。

(三)建立挂号督办机制。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挂号督办、结案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3月底前)。党建办公室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二)整治行动(2018年11月底前)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取得实效。

(三)汇总分析。党建办公室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四)建章立制。针对集中整治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的机制制度,固化转化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