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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传时间:2018-11-01 11:46     访问人数:23    

派驻纪检组:

为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干部清正、办事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霍党字201865号)要求,在全内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形象树起来,激发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夙夜在公、勤勉尽责、清正廉洁,切实营造为民谋实事、办好事、创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

(二)层层负责、严格审核原则。

(三)年度评定、动态管理原则。

(四)全面评选、树立形象原则。

三、评选范围

在职在编人员。

四、评选标准

“清风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评定年度内没有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被追究党纪政务和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选为本年度“清风干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2评选年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评选年度以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影响期未过的;

4评选年度受到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2000元以上或行政拘留的;

5评选年度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起诉或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

6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7评选年度实绩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存在其他问题不适宜参加评选的。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9月18-9月19日)

按照市委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进一步细化评定方案,把“清风干部”的标准亮出来。同时,成立的“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对“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负总责。

(二)组织申报(9月18日-9月19日)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申报范围内的干部按照要求填写“清风干部”申报表。

(三)审核把关(9月20日-9月21日)

1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派专人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和审核。并根据申报人员日常廉洁履职情况,对照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法院等执纪执法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违纪违法干部信息,对申报人员进行逐一进行筛查,对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的人员单独登记造册并标明原因,将符合标准的人员形成“清风干部”初步名单。

2召开专门会议,对初步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并将汇总表(见附件3)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及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至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公开公示(9月22日-9月28日)

年度“清风干部”公示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公示名单以发布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将开通专门举报电话:0475-7921969,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受理举报以实名举报为主(对举报人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对以打击报复、污蔑诽谤等为目的进行虚假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举报人责任)。

(五)结果运用

“清风干部”评选结果将作为干部年度评优评先、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总结经验

“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结束后,要对评选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档案资料,查找不足,提炼经验,完善评选制度,不断巩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质监局“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监党建办公室(204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评选工作,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确保此项工作上下沟通顺畅,扎实有序推进。

(二)严格审核把关。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标准做好相应的政策界定,对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违法违纪干部清单,逐一对本单位“清风干部”申报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清风干部”申报、审核、公示等必须经集体研究,评选过程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全程留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三)确保如期完成。要掌握工作进度,按时间节点推进,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清风干部”申报表、初审汇总表、不符合标准人员汇总表,工作开展的每一环节形成的资料都要留痕备查,实行台账式管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宣传“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进展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弘扬“清风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推动“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切实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霍林郭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2018年度“清风干部”申报表

      3.2018年度“清风干部”初审汇总表

      4.2018年度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人员汇总表

 

2018年9月18日

 

         

 

 

 

 

 

 

 

 

 

 

 

 

 

 

 

 

 

 

 

 

 

 

 

 

 

 

 

 

 

 

霍林郭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918日印发     

附件1

霍林郭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鑫慧     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淑霞     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挂职)

       质量技术监督党支部书记

 员:萨其拉图   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

韩君燕     质量技术监督党支部宣传委员

王玉洁     质量技术监督党支部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监党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玉洁同志并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电话:0475-7925175


附件2

2018年度“清风干部”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近期免冠2寸

照片(红底)

民族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任职时间


身份证号


工            作         简        历



单位

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表中各项要填写完整(包括电子版照片)。


附件3

2018年度“清风干部”初审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任职时间

身份证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