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半年督查通报〉的通知》(霍组通字〔2018〕60号)和食药监系统党委《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自查工作的通知》(霍食药监党字〔2018〕78号)文件的总体部署,按照通报内容,质量技术监督党支部(以下简称“支部”)现制定自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文件要求,聚焦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情况、支部设置情况、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等7个方面重点工作进行一次专项自查,摸清摸透问题,立行立改,推动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重点自查内容
自查工作重点围绕以下7个方面逐项进行检查。
(一)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落实从严治党“1241”工作机制和“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情况,将两项制度机制运用到工作中情况。管党治党的责任是否存在不足,抓党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否不强,有没有把从严治党当作最大的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管党治党责任是否有减弱现象。
(二)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情况。
“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情况,记录是否规范,教育内容是否有创新,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高不高,民主评议党员是否存在表面化形式化,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三)支部设置情况。
支部设置是否符合标准,隶属关系是否理顺,支部成员是否按要求按程序配备到位。
(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智慧党建”推进情况,党员教育是否适应时代发展,紧扣时代脉搏。
(五)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发展党员程序够不够规范,审核把关够不够严格,政治审査够不够深入,填写入党志愿书够不够规范,预备党员有没有按期转正。是否存在发展党员大会记录不规范、未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或未经上级党委会议审批未通过就接收预备党员的情况等。
(六)党费收缴情况。
是否按时收缴党费,收缴党费是否运用党费计算器,党费收缴基数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按时向上级党委上交党费,党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范围,党费管理是否规范。
(七)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
自查支部党务工作者配备情况,人员力量有没有不足,有没有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是否因党务工作者人员数量不足制约了正常党务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食药监系统党委文件要求,通过自查有关材料、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掌握和推动支部党建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由支部书记带队检查,确保自查工作有推动、有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
支部要针对找出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日期前全部整改完毕。
(三)及时上报情况
支部按照要求在9月25日前将自查结果食药监系统党委党建办302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