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质量技术监督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上传时间:2018-11-01 11:51     访问人数:40    

为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室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一步加强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党办字〔2018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霍组通字〔201856号)要求,质量技术监督党支部(以下简称“支部”)现就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科学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

支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支部职能、班子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主要对支部基本情况、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服务群众情况以及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参照全市党务公开内容清制定支部的党务公开内容清单。

二、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范围

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是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二是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党内公开;三单位的党务,在本单位公开;四是涉及特定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员和群众公开。

三、严格规范党务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1.提出方案。根据需要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国、时间、方式等。

2.保密审核。支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批方案。支部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4.实施方案。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5.收集反馈。注重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6.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格,并傲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要简便易行、标准规范、便于监督,针对不同的事项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组织活动栏、党员活动室局域网等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探索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支部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支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务公开工作总责、亲自抓、亲自管,切实加强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制度创新,支部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完善预公开、聘请监督员、意见收集处理反馈等配套制度,努力把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办法,把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使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大宣传力度。支部要加强对开展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方式方法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积板性。

 

 

                                                                             201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