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广播电视台党支部
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广播电视台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班子统一领导、各单位分工负责、全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秀军(党支部书记,台长)
副组长:孙立志(副台长)
刘 君(副台长)
曹斯琴(副台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总编室、新闻部、专题部、青少部、播音部、技术部、广告部、发射台。
(二)责任分工:
1、党支部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报市委宣传部及局党组;每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至少进行1次党内通报;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加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要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主持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每年至少2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主导权。
3、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措施,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并抓好实施;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组织1次检查;每年至少2次向党支部会议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发现和解决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4、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并负领导责任,在同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做出重大决策时,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5、各部室相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
二、目标任务
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广播电视台承担着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使命,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意识形态安全之责。
必须严把思想意识关,牢牢把握主流思想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始终掌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对宣传内容的终审权、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方式,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始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传播正能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政治担当意识,履行服务大局职责
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我市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凭借传统媒体的独特魅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严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新闻宣传、行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明确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及时学、跟进学,真正将总书记讲话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学透、用活。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恪守意识形态安全之责
1、认真履行好党和政府的“喉舌”的特殊职能,将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作为我台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政治家办报、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守住思想防线,决不允许有“舆论飞地”。
2、切实担好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之责,健全并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形式、场所、纪律和要求。制定全年理论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重点,全面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每月安排1次集体学习,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题学习活动。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学习方式,开展主题读书活动,在党员干部中推荐阅读书单,建立单位阅读室、微信学习群等,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同时建立学习档案制度,详细记录学习情况,集体学习要有学习记录,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人物典型,宣传社会各方面善行义举,用最鲜活的教材、最直观的导向让全市人民学有标杆,行有规范,发挥主流媒体“传播文明、滋养心灵”的最大效用。
4、牢记意识形态本质属性,根植人民服务群众,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走进社区深入基层,让先进意识形态的声音响在田间地头,在满足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传递党的温暖,夯实阵地基础。
5、积极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制定相关措施,杜绝干部职工不守信用行为,在全台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道德风尚。
6、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将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管理中,及时主动向宣传部门提供报道线索,配合做好重大主题宣传和策划工作;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和要求,严格管理全台媒体从业人员,确保准确及时完成各项宣传任务;建立健全公文稿件编审制度和新闻稿件采编刊发流程,特别是强化对网站信息和各类稿件、宣传资料的审查,防止在导向和内容真实上出现偏差。要守好网站、文艺活动等各类宣传平台,强化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技术的监管,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
7、加强舆情的研判应对,加强与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大舆情工作格局,及时收集、研判舆情,积极报送舆情信息。面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发布权威信息,对于热点问题要善于引导,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8、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战线干部队伍,加强台属意识形态部门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信念坚定、忠于党和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
9、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名家的选拔和推荐工作,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强化考核,严守意识形态工作之责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支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台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各分管领导要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追查问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之实
坚持有责必履、失责必问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各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与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给与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宣传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