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廉政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05 09:11     访问人数:32    

 

一、成立老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付友玉,副组长:文都苏,成员:那日苏、韩孟根图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那日苏同志兼任。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廉政守则》、《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五、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六、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七、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年坚持单位一把手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老干部局党内监督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和分工负责制度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是民主集体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制度中的体现,是实行正确领导的可靠保证。

    1、凡属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而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

    2、在集体作出决定后,要作好具体分工,明确任务和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1、局领导班子作出的决议、决定,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通报。

    2、中层干部任免、重大决策制定要以适当方式向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通报。

    3、凡发生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如重大突发事件、主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时限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及时跟踪续报事件的进展、处理情况和结果。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4、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要经常向党支部报工作情况。

    5、局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本人参与的自家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4)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5)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6、对不按规定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党支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三、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制度每年执行一次。

    2、述职的具体内容:(1)如何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观念,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2)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

    3、述廉内容。(1)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2)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3)执行“四不准”的情况。

    4、述职述廉的对象:党支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5、述职述廉方式:每年11~12月份,由本局干部群众分别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投票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与测评总人数的90%,并如实将测评结果填入《登记表》。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1、局机关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由局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前15天要将通知发到各成员,让大家充分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准备工作。邀请上级党委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2、局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成员到会才能召开。

    3、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党支部及其成员的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认真落实好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五、信访处理制度

    1、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老干部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到位,信访人员到位;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有关科室紧密配合的强有力的信访领导机制;信访工作责任到人,该哪一个部门解决的问题,哪一个部门必须负责解决,决不允许以各种借口推诿责任,或把矛盾上交。

    2、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日制度,设立信访热线电话,认真听取和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3、严格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署实名举报的,要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其本人。

    六、谈话和诫勉制度

    1、谈话对象。重点是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谈话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决议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2)本人负责分管科室的反腐败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3)领导班子集体或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其它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解决的问题。

    3、谈话程序。(1)谈话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领导班子成员由党支部书记负责。(2)谈话前,谈话负责人将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3)谈话时,要将对谈话对象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谈话对象的解释说明及表态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交由人事纪检部门存档。(4)谈话结束后,谈话负责人要将谈话情况及时向组织通报。

    4、督促整改。由局纪检委员负责对谈话对象的督促检查,看谈话负责人代表组织所提的要求和建议是否得到落实,看谈话对象的缺点和错误是否已克服或纠正。

    5、组织处理。对在诫勉谈话中能主动检查错误,及时纠正的,如属一般问题或轻微违纪的不予处理;如属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较严重的,可酌情处理。对知错不改的,可采取降、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措施,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对有问题不主动检查纠正的,应根据情况,该立案的立案,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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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

(一)领导班子职责:(10分)

1、加强领导,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次以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3、能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实际成效;

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5、抓好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起到抓班子、带队伍的作用。

(二)主要领导职责:(9)

 1、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两手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2、认真督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抓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支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干部任用失察。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责:(6) 

1、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措施得力,取得成效;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25分)

(一)廉洁自律工作:(10 )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做从业规定;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兼职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不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2、定期召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座谈会,班子成员能主动加强对配偶、 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年度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二)查办案件工作:(8分)

l、领导班子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2、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组)对案件的查处,对违纪人员的处分符合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有关规定;

3、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

(三)纠正不正之风工作:(7分)

1、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开展作风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风有明显改进;

3、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或行政审批权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

三、源头治腐和党风廉政教育25分)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5分)

1、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源头治腐的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果;

2、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领导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抓出成效;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10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

2、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列入到我局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干部学习廉政规定二次以上;

3、加大党员廉政教育投入,有必要的廉政教育资料,形成廉政教育大格局;

四、加强勤政建设和创新发展环境(15分)

l、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创新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勤政建设创新发展环境的工作计划

2、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认真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3、认真及时办理有关创新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措施得力,并取得成效。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10分)

1、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并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2、制定和落实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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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务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按照中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为加强机关公务员廉政建设,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洁,正确履行职责,保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和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机关廉政制度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行政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得有索贿、受贿、贪污、弄权渎职、敲诈勒索等贪赃枉法的行为。

二、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在履行公务活动中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坚持实事求是,不歪曲事实真相,秉公办事,尽职尽责,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真正做到为政清廉,施政严明,更不能利用职务上的权利谋取个人私利。

三、要保持和发扬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有效地防止和克服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四、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理》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对违反《干部任用条理》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给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把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的《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老干部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及时、就地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抓,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领导接待日制度

根据《霍林郭勒市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精神,经局研究,定于每周三为局领导接待日,由局领导轮流接待来访老同志。

三、信访工作会议制度

每年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两次。参加会议人员为各科室负责人。上半年主要分析信访形势,做好工作计划;下半年主要是回顾、总结信访工作情况。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四、专人负责制度

局长分管信访工作。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并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来信登记、来访记录、信访统计分析、信访处理报结和有关信访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

五、来信登记制度

对老同志的来信及时、详细登记在册(包括信访人的姓名、单位、住址、信访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对领导批办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要登记批转内容和办文号。

六、来访接待制度

对老同志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做好来访记录,根据各项政策规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处理好老同志上访反映的问题。

七、信访转办、反馈制度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填写《离休干部信访联系单》及《离休干部信访联系反馈单》,将老同志的信访件及时转至其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对老同志回函,说明办理情况。对于要求反馈的信件,提出处理意见,并请具体承办单位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

八、信访催办、督查制度

转办信件在规定时限内未报结果的,及时催办。对情况特殊、问题复杂和解决难度较大的信访事项,深入了解,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九、信访统计、分析制度

对来信来访每季进行一次统计,将统计结果报市信访局,并根据统计数字进行分析,对老干部信访工作进行预测,及时掌握老干部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十、信访总结制度

每年年终,根据每季信访统计数字,将本年度来信来访情况分析归纳,做好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