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规章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05 11:08     访问人数:232    

霍林郭勒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人员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更好的推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工作开展,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和集团利益,认真领会和贯彻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二、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群策群力,为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事业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三、坚持经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股室要相互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

四、工作中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讲求工作实效、讲求工作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坚持做到“五个不准”和“三个严禁”。

        (一)五个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

3、不准在办公时间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炒股、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格保守工作机密。

4、不准在办公室进行娱乐活动(节假日和规定的时间除外),不得随意出入娱乐场所。

5、不准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和酒后执行公务,杜绝酗酒和酒后滋事。

        (二)三个严禁:

1、严禁对工作事项故意拖延、刁难,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行为。

2、严禁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冷言恶语、挖苦讽刺。

3、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以及其他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

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七、认真接待来信来访人员,解答来电、来访和咨询时做到主动耐心、热情服务和答复准确,不得推诿、扯皮,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八、违反机关规章制度的,视其情节给予书面检查、职工大会通报批评、不准评先评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由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