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因人事调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发改局班子成员分工和个别股室职能及人员工作调整如下:
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国海同志:主持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丹同志:协助局长做好投资、发展规划、新能源、煤炭电力、水库移民、财政金融、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等业务工作。具体分管能源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水库移民办公室。
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铠宁同志:协助局长做好党建、办公室、地区经济、产业协调、基础产业、西部开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稽查、财务等业务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地区经济股。
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艳坤同志:协助局长做好政策法规、价格管理、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成本调查监审、认证中心、项目审批、项目评审等业务工作。具体分管价格及收费股、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审批股。
发改局党组成员、挂职副局长赵贺明同志:协助局长做好安全生产、社会事业发展、经济协作、东部振兴、高新技术、经贸流通、农牧经济等业务工作。具体分管社会发展股、东振办,兼任能源办公室负责人。
二、股室职责分工及负责人员安排
(一)办公室
负责人:路海东
成 员:师峰杰、赵晓华、孙海瑛、吴香兰
工作职责: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文体活动、公务接待、扶贫的工作。
3.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协调职责:
负责联系协调自治区和通辽市发改委办公室、人事管理、普法、依法治市。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路海东
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和提出党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
2.负责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
3.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4.负责局机关统战、群团工作。
协调职责:
负责联系协调自治区和通辽市发改委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等。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
负责人:赵福晓
工作职责:
1、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全市经济调节的目标;对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起草重要文件。
3、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协调职责:
负责联系协调自治区和通辽市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办公室、发展规划、经济体制改革等。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负责人:赵福晓
成 员:乌 兰、斯 琴
工作职责:
1、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2、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协调解决全市国防动员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做好发展规划和财税金融政策的统筹协调;参与研究全市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工作及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参与上市企业的推荐审核。
协调职责:
负责联系协调自治区和通辽市发改委投资科(重大项目办)、国民经济动员、财政金融科等。
(五)社会发展股
负责人:王 雪
成 员:李密文
工作职责:
1、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全市社会事业建设,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2、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3、综合研究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情况,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关键产业技术开发等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全市信息化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管理。
4、综合分析全市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全市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5、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协调职责:
负责联系协调自治区和通辽市发改委社会事业科、高新技术产业科、农牧经济科、经贸流通等。
(六)东北振兴办公室
负责人:王 雪
1、负责贯彻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政策,协调解决东部经济振兴有关问题。
2、研究和落实国家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资源型城市转型、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等工作。
协调职责:
负责联系协调自治区和通辽市发改委东部振兴业办公室。
(七)地区经济股
负责人:胡文会
成 员:冯 琳、张韵碧
工作职责:
1、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和矿产资源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土地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协调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国外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研究全市对外开放的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组织实施全市性经济协作活动。
3、组织实施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推进我市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解决西部开发有关工作。
4、综合分析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问题;组织拟订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指导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5、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6、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7、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市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8、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全市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协调职责:
负责联系协调自治区和通辽市发改委地区经济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节能与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西部开发办公室、经济协作科、基础产业科、项目稽察办公室、民航办公室、产业协调科等。
(八)价格监督检查所
所 长:欧阳羽成(负责物价管理全面工作)
成 员:荆敏、陈为莲、王凤梅、朴贵银
工作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自治区价格管理政策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的各类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2、组织指导价格社会督查,规范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受理价格投诉举报。
3、组织实施反价格垄断行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4、宣传贯彻国家的价格方针、价格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
5、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上级发改部门下达的各项农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负责我市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对价格成本、市场供求等变动情况进行采集、调查、分析、预测、预警、公布。
协调职责:
负责联系协调自治区和通辽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