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蒙鑫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度草牧场发包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草牧场经营效益,保障广大承包户的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将生产经营范围内的草牧场发包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
(二)坚持科学发展
(三)坚持依法办事
二、发包单位及价格
(一)一、三分公司。草原养护费收费标准:大绵羊48元∕只、羔羊0元∕只、大牛240元∕头、牛犊0元∕头、大马288元∕匹、马驹0元∕匹、大驴144元∕头、驴驹0元∕头,草牧场养护费计算方式为:法定统计数×收费标准=乙方应缴草牧场养护费总额。
(二)四、五分公司。草原养护费收费标准:按照牧户承包草牧场面积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10元/亩。
三、收费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 间: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草牧场承包户须在2018年 9月 20日前将草牧场承包费全额交到公司财务部,逾期支付草牧场承包费应承担违约责任,欠缴部分公司按年利率24%向承包户收取滞纳金。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不交纳草牧场承包费的,公司有权收回草牧场并不承担承包方一切损失。
地 点:东蒙鑫公司一楼生产经营部
联系电话:15149986798 0475-6372187
四、其他事项
(一)草牧场发包工作按照公示、签订承包合同、收缴承包费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公司有权对承包户草牧场的使用、载畜量、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承包户损害草牧场资源的行为。并对违规行为依据规定责令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
(三)承包户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等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政府命令的义务,如草原管理、草原防火、休牧制度等,否则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四)承包户有维护公司草牧场的完整性,防止水土流失坚持生态建设的义务。
(五)其他事项详见草牧场承包合同。
内蒙古东蒙鑫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