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方案
上传时间:2018-10-31 11:10     访问人数:129    

根据霍林郭勒市委办《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方案的通知》(霍党字〔2018〕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历史意义的认识,特制定如下学习方案。

  1.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更加坚定自绝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学习内容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题词和给乌兰牧骑回信精神。

  3. 学习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018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组织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采取专题发言形式,局党组成员要围绕学习内容,根据工作分工进行发言。

    (二)组织集中学习。充分利用QQ、微信等手段进行自学。使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题词和给乌兰牧骑回信精神实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三)组织一次学习测试。2018年4月下旬,根据学习情况,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关于学习内容的学习测试。

    (四)深入进行调研。围绕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点目标任务和重大时间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力推进讲话精神落细落实。不断提高运用讲话精神发现和解决问题、谋划和推动工作的能力。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搞好学用结合。全局干部职工要把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相结合,提高素质,提升能力;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与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学习宣传不断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

    3、推进长效机制常态化。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学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党建长效机制建设。并将学习整体情况及时上报至有关部门并做好整理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