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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上报《霍林郭勒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上传时间:2018-11-21 15:48     访问人数:29    

 

 

 

 

 

 

 

霍工商办字〔201863     签发人:  

 

霍林郭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上报《霍林郭勒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现将《霍林郭勒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呈上,请审阅。

 

 

 

20181120   

 

 

 

 

 

霍林郭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1120日印发



霍林郭勒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6 号)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属各有关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包括市场监管检查和其他执法检查,除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创业创新。

    一是我市2018年底前,实现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在2019年底前实现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0年底前,实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市场监管抽查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是我市各有关部门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行双随机抽取。制定了随机抽查具体方案和工作细则,各有关部门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形成具体操作规程。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防止任性检查和人为干扰,减少监管部门寻租空间,让监管对象不敢心存侥幸。

三是我市制定了《霍林郭勒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由各部门签署备忘录予以执行。建立了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在政府采购、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办理行政许可、金融信贷、部分高消费、授予荣誉称号、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在进行业务受理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现了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的目标,推动市场监管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从各自为战向共享协作转变,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见转变,有效推进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程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