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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上传时间:2018-11-21 16:35     访问人数:171    

民宗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通辽市委、政府及我市市委、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对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等年度重要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注重工作实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一)以宣传教育为载体,推动民族团结事业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活动,围绕“民族团结 同心筑梦”这一主题,开展了“感恩母亲 共享和谐”文艺演出,与谊滨社区联合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社区联谊会、全市蒙古语诗歌朗诵比赛、与蒙古族学校联合举办读书汇报会及文艺汇报演出;与景山社区联合开展“民族团结杯”中国象棋比赛、与新六十栋社区联合开展“民族团结故事会”,展现了各族群众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了和谐温馨、同心协力、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二是印制发放《一法三条例》宣传手册读本各1万多份,在主城区、新城区及农村牧区发放宣传册、入户讲解,利用电子屏、两微一博、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平台将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宣传;三是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扩大示范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引领民族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风尚。联合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赠书活动暨《娜荷芽》蒙古包揭幕仪式。为蒙古族幼儿园捐赠了价值2万多元的图书1000多册以及亲手搭建的蒙古包一座,进一步讲好中国故事、讲好民族语言、传承民族文化,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使少数民族贫困户、退休老党员、信教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联合街道社区和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开展“反对邪教”、“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联合蒙古族学校开办了蒙古语文学习班,蒙古语文爱好者们踊跃报名参加了此次学习班,促进了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交汇。

(二)以意识形态为阵地,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先后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2018年度宗教干部培训会》,推动党的宗教方针政策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族宗教干部处理宗教工作的法治能力和水平,并进一步细化了责任、提升了效率,切实推进了宗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全市上下强化了“宗教工作是全局性工作,必须全党做、大家做”的鲜明导向;二是与市委统战部、公安国保大队、街道社区联合摸排佛教私设聚会点及天主教信教人员情况,不定期深入宗教场所,联系教职人员随时了解宗教活动动态、排查矛盾,开展了“春季防火检查”“财务检查”等各类检查,做好了辖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维稳工作;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宗教活动场所及学校社区发放了“珍爱生命 反对邪教”、《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手册各3000份;四是多举措组织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分块分线加强走访调研,对我市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每周走访,谈心谈话,重点围绕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流动人口、伊斯兰教极端化倾向、基督教私设点、教规教义礼拜活动、清真食品、财务资金管理等开展调查,及时了解掌握宗教工作基本情况及贯彻好新修订《条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夯实宗教工作基础;五是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做好宗教界人才培训工作,开展宗教领域公益慈善和警示教育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警示教育会、座谈会、培训会,组织宗教场所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学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共培训400人次;六是指导沙尔呼热基督教堂原址重建工程,督促做好工程整体进度和工程质量,现新教堂已顺利交付使用。

(三)以执法检查为手段,强化蒙古语文规范水平

一是年初以来,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我市大小街路及所有小区内外部及大型企业广告牌匾、宣传标语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治理整顿,及时纠正错用、滥用现象,使我市社会蒙汉文合格率、并用率、准确率保持在98%以上;二是加大对广告牌匾制作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牌匾蒙汉文并用的监管、培训、服务力度。采取严格推行美术社管理“一票否决制”、美术社诚信档案、定期业务培训等措施。先后召开了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工作会议及培训班,按年度签订责任状,创新推出了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系统,规范了社会市面蒙汉文翻译、制作、审核程序,为源头治理社会市面蒙汉文广告牌匾夯实了基础;三是面向各社区、学校、商业中心街路,宣传发放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及宣传册各1万余份,切实提高了我市广大群众对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及蒙汉两种文字并用重要性的认识,为我市深入开展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四是订阅各类翻译词典刊物、组织翻译人员参加各类翻译培训,充分提高了翻译水平、提升了翻译质量。在翻译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及时准确翻译社会市面蒙汉文广告牌匾、门牌、条幅2844个,共计218200余字。

(四)以项目资金为牵引,激发扶贫旅游发展活力

一是已清点完2013年至2016年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宝街、莫街、达苏木、兴发小区、乌兰牧骑购置的固定资产并做好跟踪监督检查工作;二是验收了2017年度莫斯台街道谊滨社区民族特色图文装饰工程;三是实施2017年度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万元分别投资在可汗山草原旅游区可汗山广场民族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图文装饰工程、雕塑“哈萨尔”塑像),现已完工。2017年第三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分别投资于敖包相会可汗山景区成吉思汗与忽必烈雕塑加固粉刷项目、敖包相会可汗山景区科尔沁大道景观带雕塑项目,雕塑加固粉刷项目已完工、景观带雕塑项目已完成90%。2018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的项目(可汗山景区安装民族特色太阳能路灯)、2018年度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万元的项目(可汗山景区上下道路安装太阳能壁灯),均于11月中旬完工。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仍有盲区和难点,目前仍无法从源头解决蒙汉文并用,有较多美术社未在我局登记备案,且牌匾翻译、制作、安装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一部分错译、无蒙文、比例失调的牌匾流入市面,给执法检查带来一定困难,使得蒙古语文执法检查工作事倍功半。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牌匾制作企业的管理、培训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未在我局登记的美术社及时在我局备案。针对广告牌匾设计制作不合格不规范,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制作企业拒不执行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推进蒙汉文并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二是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创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式单一,方法老套。下一步继续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民族宗教工作人员文化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不断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采取多样化手段,开展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各项工作,从而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是民间信仰活动缺乏组织领导,存在隐患性。近年,由于敖包及可汗山成吉思汗像的建立,引来我市及我市附近扎旗、东乌旗、西乌旗等地以蒙古族同胞为主的群众于阴历4月16日、5月13日,自发祭敖包、祭祀成吉思汗像,求雨求平安活动,人员达到200人左右。由于自发组织,存在安全隐患,如交通事故、火灾等。下一步将继续协调解决主导每年的祭敖包、祭成吉思汗等自发组织的民间信仰行为,在确保民间信仰受到尊重的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是项目落实前期调研、考察、做可行性论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详细掌握项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各项规程。向临近旗县学习成功经验,并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调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在原有项目库基础上充实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前期调研、考察论证工作。对于按照上级申报项目通知要求,对选定投资的项目,聘请专家深入考察,编写项目资料,做好一系列项目落实工作。

三、突出重点创新,逐条逐项谋划全局工作

1.积极争取筹备落实2019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0万元;下函到各相关部门、街道社区争取项目意向,充实项目库。

2.举办第六期全市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培训班,动员全市少数民族科级以下(包括科级)青年干部、苏木和街道统战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学习十九大精神、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专题讲座。

3.开展一系列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活动。以九月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契机,开展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文艺演出、那达慕、民族团结故事会、民歌比赛等形式多样活动,大力弘扬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在宗教场所重点开展“四进”活动,即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联合统战部门监督管理清真寺聘请阿訇事宜和寺管会重组问题。

5.进一步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系统”,提供更好的蒙汉翻译服务,补足周末无人翻译的空缺。

6.组建“市面用文蒙汉文并用监督管理志愿者”微信群,呼吁社会群众及时反映有误的广告牌匾,进一步提高蒙汉文并用率、合格率和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