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征收办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
市委、市政府:
根据要求,现将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8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做好房屋征收数据统计工作。坚持棚户区改造和征收工作进度月报制度,按月填写《街道(苏木)棚户区拆迁改造进度情况统计表》,及时掌握各街道拆迁任务进展及每个片区任务完成情况。截至目前,2018年全市共完成拆迁665户,其中达街完成拆迁50户,珠街完成拆迁40户,沙街完成拆迁57户,宝街完成拆迁518户。宝街完成2018年任务511户(622套),已完成全年任务(760套)的81.8%。
二是结合实际完善棚改政策。在认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全市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实施细则,定期深入街道对棚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力争使棚改政策家喻户晓,为推动棚户区改造及征收工作奠定基础。继续选派7名同志深入街道协助做好政策宣传、整理档案、组织签约等工作。
三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协助住建局核查国开行划拨棚改居民选购御水明珠小区资金情况。对2013年以来六十栋棚户区征收档案逐一清点核对,针对每户档案名下的楼房套数、编号等建立台帐。安排专人管理规范回迁档案。
四是加强对街道房屋征收工作的督导。深入珠街、宝街、达街、沙街针对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工作进行专项督导2次。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材料等形式对年初以来各街道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详细了解,并走访了部分拆迁户,了解实际情况。针对数据统计方式、整理规范档案、资金核对划拨等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五是竭力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登记记录,结合实际及时解决问题。协同信访局、珠斯花街道对2013年六十栋棚户区征收工作中的信访户进行逐一约谈,积极解决信访积案。
二、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夯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执行“五个一”学习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三日”等制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上级规定和纪律要求,强化作风建设,学以致行。制定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组织班子成员,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及业务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明确戒律和底线。三是建章立制,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每周三例会及学习制度,不断加强机关内部规定建设,完善各项制度规章,强化日常行为规范。规范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四是从班子成员到环节干部,层层分解,级级担责。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坚持反对四风,杜绝公务接待、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问题。五是坚持扎实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优化党风政风,强化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房屋征收工作风清气正的新局面。
三、2019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房屋征收安置的工作模式。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做好政策引领,不断完善我市房屋征收搬迁安置的操作模式。一是突出政府主导地位。立足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自下而上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尊重民意民愿。组织做实做细入户调查,用足用活上级的房屋征收优惠政策,结合居民对房屋征收的意愿意向,让政策落实行稳,惠民利民。三是参照《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我市房屋征收搬迁安置的实施推进步骤,充分体现房屋征收公开公正的总体要求。
(二)继续细化房屋征收搬迁安置的补偿机制。结合我市2013年以来的搬迁补偿政策和通辽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文件,不断细化完善我市现行的补偿标准,尽可能让利惠民。一是坚持依法合理的补偿原则,结合房地产评估市场行情,就高不就低,依规有据进行补偿。二是要综合考量区位、产权、居住群体、历史沿革等客观因素,统一标尺、分类对待。三是要新旧补偿政策有效衔接、有机契合,既惠及群体又兼顾个体,确保房屋征收工作惠及千家万户。
(三)继续加强与部门的联系沟通,提高服务水平。定期深入各街道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拆迁工作进度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加大对各街道搬迁安置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街道一线工作透明度,公平补偿安置,阳光操作。指导各街道做好征收档案工作,确保规范达标。继续与棚改办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棚户区改造片区的搬迁安置进度,确保完成我市剩余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四)继续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不断深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民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切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扎实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霍林郭勒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