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全面营造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按照霍党字[2018]65号文件要求,结合推进工作实际,制定霍林郭勒市统计局“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形象树起来,激发统计局党员干部职工夙夜在公、勤勉尽责、清正廉洁,切实营造为民谋实事、办好事、创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
(二)层层负责、严格审核原则。
(三)年度评定、动态管理原则。
(四)全面评选、树立形象原则。
三、评选范围
统计局在编在岗人员。
四、评选标准
“清风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评定年度内没有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被追究党纪政务和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选为本年度“清风干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2.评选年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评选年度以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影响期未过的;
4.评选年度受到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2000元以上或行政拘留的;
5.评选年度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起诉或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
6、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7.评选年度实绩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存在其他问题不适宜参加评选的。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2018年9月18日-9月19日)
成立霍林郭勒市统计局“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申报范围内的干部按照要求填写“清风干部”申报表。
(二)审核把关(2018年9月20日-9月21日)
1. 我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指派专人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和审核。并根据申报人员日常廉洁履职情况,对照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法院等执纪执法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违纪违法干部信息,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逐一筛查后,再到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进行筛查把关,对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的人员单独登记造册并标明原因,将符合标准的人员形成“清风干部”初步名单。
2. 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初步人员名单进行审定,邀请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会议审定形成的“清风干部”初审汇总表(附件3)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及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至所在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此项工作于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
(三)公开公示(2018年9月22日-9月28日)
及时将本单位的年度“清风干部”公示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并开通统计局专门举报电话0475-7927237,举报邮箱:hlgltj @126.com,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四)发布公告(2018年9月29日)
我局及时将公示情况反馈给全体职工。公示结束,“清风干部”名单由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清风干部”名单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公告。其中公示期间被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发现问题线索需调查核实的干部不作为“清风干部”予以公告,经查问题线索属实,需立案审查的将从名单中剔除,若反映问题线索不属实或未达到立案标准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进行补充公告。
(五)结果运用
“清风干部”评选结果要向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备,并作为干部年度评优评先、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总结经验
“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结束后,要对评选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档案资料,查找不足,提炼经验,完善评选制度,不断巩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确定一名负责人(刘鸣源)和一名联络员(王达菲),确保此项工作上下沟通顺畅,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方案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划定范围,明确标准,确定评选方法,严格按照程序稳步推进“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落细落实。
(三)严格审核把关。参评审核时,对照清单,逐一对本单位“清风干部”申报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清风干部”申报、审核、公示等必须经集体研究,评选过程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全程留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四)确保如期完成。要掌握工作进度,按时间节点推进,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清风干部”申报表、初审汇总表、不符合标准人员汇总表,工作开展的每一环节形成的资料都要留痕备查,实行台账式管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等平台,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宣传“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进展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弘扬“清风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推动“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切实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霍林郭勒市统计局“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2018年度“清风干部”申报表
3.2018年度“清风干部”初审汇总表
4.2018年度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人员汇总表
霍林郭勒市统计局 2018年9月19日印发
附件1
霍林郭勒市统计局“清风干部”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明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乌兰敖都 市统计局局长
李成良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鸣源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孟祥鹏 市统计局城乡调查队队长
成 员:李孟萍 市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彭敬红 市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郑 皓 市统计局执法队队长
王志强 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人
曲雯雯 市统计局能源股负责人
包云良 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队长
李 颖 市统计局科员
李 艳 市统计局科员
张月杰 市统计局科员
赵 茹 市统计局科员
包旭阳 市统计局科员
由 菲 市统计局科员
王春贺 市统计局科员
曹 兰 市统计局科员
包乌仁塔娜 市统计局科员
曲军师 市统计局科员
附件2
2018年度“清风干部”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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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近期免冠2寸 照片(红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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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学历 |
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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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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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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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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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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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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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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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表中各项要填写完整(包括电子版照片)。
附件3
2018年度“清风干部”初审汇总表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民族 |
工作单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身份证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