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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廉政风险评估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27 08:53     访问人数:75    

招商局廉政风险评估制度

 

根据市纪委有关要求,为找准各工作岗位、股室的廉政风险,明确风险等级,有效监控工作行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制定廉政风险评估制度

一、廉政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廉政风险评估的范围为全局行使的职责职能,包括内部实际履行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重大决策等职能。廉政风险评估对象为每个岗位、各股室

二、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的依据

根据岗位、股室和单位排查确定的各岗位风险程度和可能产生的损害成果,按照违规、违纪、违法三个层次,将风险点划分为三个等级。低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但未达到党政纪处分程度的风险。中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应当受到党政纪处分的风险;高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

确定风险等级。通过干部职工评议、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确定廉政风险等级。确定后,各相关人员要在梳理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台帐,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汇总后上报。

三、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程序

1、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由个人依据职责、职权等方面排查情况,报风险等级,先由股室进行评审,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经局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2、股室廉政风险等级由股室依据职责、职能等方面排查情况,报风险等级,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3、单位廉政风险等经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排查,由局领导小组研究后评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