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月25日自治区安委会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3月4日霍林郭勒市委七届112次常委会(扩大)会议要求,深刻汲取锡盟“2•23”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内机发〔2019〕8号)和《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通党办发电字〔2019〕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化解能力,坚定不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实做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通过安全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别是商场、学校、医院、机场、宾馆、超市、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气瓶充装单位以及高风险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重点设备使用单位。
(二)检查方式。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采取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质监部门专项检查、反复核查,上级督查组全面督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1、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立即牵头组织,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进行全过程、全员的自查自改,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对发现的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整改到位。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自查结束后,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形成自查报告备查。对于开展自查自纠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问题要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2、质监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反复核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我市特种设备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二、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委、政府督查室。同时,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安全隐患和风险,解决存在的问题。
3、配合上级督查、随机抽查,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参加由工业园区和各苏木街道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并对专项检查组检查和上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
三、时间安排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3月底。
四、检查内容及工作分组
(一)主要检查内容
1、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贯彻上三级决策部署情况;组织学习宣传落实《安法》《意见》《决定》《条例》等文件法规情况。
2、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应急演练、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建档;分管负责人落实各项特种设备安全制度,加强管理、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一线职工落实岗位安全制度,组织班前会、班后会,开展岗位隐患排查等情况。
3、常态化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自查自纠方案;每月自查隐患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等情况。
4、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底数,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风险评估,强化管控排施,建立风险隐患分级管理合账,实现“一企一册”;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施安全风险信息化管理等情况。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生产一线职工应知应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知识、应急逃生知识教育培训等情况。
6、涉及复产复工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执行验收内容标准及履行签字程序;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处于安全适用状态;组织对人员进行复产复工前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依法检验、办理使用登记;确保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并灵敏有效;在规定参数范围内运行特种设备并如实记录运行状况;按要求对特种设备开展维护保养并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保记录经维保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是建立氨区、氢站等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确保具备应急救援能力、定期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等情况。
(二)工作分组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特成立2个检查小组和1个联络小组。
1、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张鑫慧
组员:李剑 吕兆 高亮
主要检查范围:铝工业园区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辖区内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工业园区专项检查组检查对象。
2、第二检查小组
组长:徐淑霞
组员:王玉洁 王晓伟
主要检查范围:商场、学校、医院、机场、宾馆、超市、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餐饮场所,各苏木街道专项检查组检查对象。
3、联络小组
组长:曹宇
组员:珊丹
工作职责:负责联络、调配各检查小组的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负责与市安委会的沟通、协调工作,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委、政府督查室,并在3月26日底前将此次检查总结及时上报市安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质监部门和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继续组织学习宣传落实《安法》《意见》《决定》《条例》等文件法规,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针对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特点,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心理,决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和领导,成立质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张鑫慧
副组长:徐淑霞 曹雷
成 员:李剑 李鹏 吕兆 高亮 王玉洁 王晓伟
(二)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执法力度。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中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现场记录,保存文字和影像资料,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逐件落实,逐个销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创新工作机制,联合部门监管。要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主动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成效和难点,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联合住建局、安监局、工业园区、苏木街道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努力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的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机制。
(四)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迅速组织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此次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积极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安全隐患举报电话12350,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大检查开展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上报市安委会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
联系人:李剑,电话:15750598777
附件:霍林郭勒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名单
2019年3月5日为全面贯彻落实2月25日自治区安委会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3月4日霍林郭勒市委七届112次常委会(扩大)会议要求,深刻汲取锡盟“2•23”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内机发〔2019〕8号)和《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通党办发电字〔2019〕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化解能力,坚定不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实做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通过安全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别是商场、学校、医院、机场、宾馆、超市、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气瓶充装单位以及高风险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重点设备使用单位。
(二)检查方式。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采取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质监部门专项检查、反复核查,上级督查组全面督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1、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立即牵头组织,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进行全过程、全员的自查自改,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对发现的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整改到位。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自查结束后,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形成自查报告备查。对于开展自查自纠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问题要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2、质监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反复核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我市特种设备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二、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委、政府督查室。同时,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安全隐患和风险,解决存在的问题。
3、配合上级督查、随机抽查,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参加由工业园区和各苏木街道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并对专项检查组检查和上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
三、时间安排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3月底。
四、检查内容及工作分组
(一)主要检查内容
1、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贯彻上三级决策部署情况;组织学习宣传落实《安法》《意见》《决定》《条例》等文件法规情况。
2、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应急演练、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建档;分管负责人落实各项特种设备安全制度,加强管理、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一线职工落实岗位安全制度,组织班前会、班后会,开展岗位隐患排查等情况。
3、常态化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自查自纠方案;每月自查隐患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等情况。
4、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底数,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风险评估,强化管控排施,建立风险隐患分级管理合账,实现“一企一册”;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施安全风险信息化管理等情况。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生产一线职工应知应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知识、应急逃生知识教育培训等情况。
6、涉及复产复工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执行验收内容标准及履行签字程序;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处于安全适用状态;组织对人员进行复产复工前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依法检验、办理使用登记;确保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并灵敏有效;在规定参数范围内运行特种设备并如实记录运行状况;按要求对特种设备开展维护保养并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保记录经维保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是建立氨区、氢站等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确保具备应急救援能力、定期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等情况。
(二)工作分组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特成立2个检查小组和1个联络小组。
1、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张鑫慧
组员:李剑 吕兆 高亮
主要检查范围:铝工业园区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辖区内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工业园区专项检查组检查对象。
2、第二检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