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播电视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我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广播电视工作实际,着力加强领导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领导水平和廉政建设水平,为广播电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
一是根据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制定了“一岗双责”制度。
二是在今年的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党支部书记、台长胡秀军与支部班子成员签订了党员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时,各分台长与分管部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四是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制定了学习计划,并采取四项措施进行贯彻落实。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召开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2017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任务。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执行不力的问题。
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现的执行纪律松散、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末位表态制”等问题,有安排、有整改落实、有具体措施。
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一是“一把手”严格落实“四个亲自”、“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制度。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家事庆典的有关事项,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二是班子成员召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了使设备购置公开、公正、公平,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设备选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严格实行招投标。
三是及时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对重要文件进行签批办理。
四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落实情况。
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通辽市配套规定及我市具体规定,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设立群众监督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清理办公用房,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执行费总额控制和财务单列制度,制定了《财务管理工作规则》,修订了《公务招待制度》,规定了公务招待对象流程原则。
五、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深入开展“三务”公开,坚持依法依纪公开、及时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公开、及时便民公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健全机制、创新载体、注重时效,切实提高覆盖率、知晓率、准确率、及时率,满意率。
二是认真落实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十种表现专项工作,根据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的,认真查摆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
三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自查存在的问题,有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严格遵守新闻从业人员“八不准”制度。树立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今年没发现新闻从业人员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利用采编权要挟谋利、搞虚假报告、搞有偿新闻、利用工作时间抹牌赌博延误采访时间,以及中午过度饮酒的人和事,确保了广播电视舆论导向正确,受到社会的好评。
四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整改,有措施、有总结。
五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进行部署,大力营造氛围。
六是大力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按照程序进行推进,并注重激发内在动力。
六、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一是对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通报文件精神,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从严执纪,加大违反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对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节目监听监看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播出大检查,进一步深化了应急预案,加强了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肃值班纪律,保证了广播电视节目准点优质播出。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约谈等制度。
二是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谈话制度。
八、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制度。
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
三是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霍林郭勒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