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始终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及我市文件相关要求,按照《通知》,现将精简规范文件材料、务实节俭承办会议、有效降低公出成本、严格按照日常支出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认真严肃执行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制度
牢牢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三会一课“制度为载体,通过召开双重组织生活会,不断增强全局党员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作用。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二)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将警示教育作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一项重点内容,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线上线下学习、主题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专题纪录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接受教育,零距离感受违法犯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持续深入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工作。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设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治”举报电话,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群众监督。节日期间,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没有出现公车私用、公务消费等违反“四风”行为。同时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超标面积进行封存。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每次出车及时填写“派车单”,做好存档备查工作。严格控制相关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严禁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承办会议免去会标、桌签等。全面自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民宗业务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和监管,副职领导具体分管,集体领导,班子团结,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运转,都由领导班子商议后集体作出决定,按照“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相关要求,将财政签字权交由副局长审核把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认真开展“三务”公开工作,做好网站、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与相关要求存在一些差距。正式文件签发以红头形式居多,导致2018年度发文超额。
三、下一步安排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进一步严格落实《通知》各项要求,继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奉公、勤奋工作,杜绝及时行乐、贪图私利,进一步深化教育层次,丰富教育内容,确保取得成效。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从严从紧抓纪律,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三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拒绝喊口号,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实实在在建设节约型机关。继续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表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坚持廉政文化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提升民宗工作效能相结合,与加强职工职业道德相结合,从思想上努力培养、在实践中不断锤炼,从而进一步增强节俭务实意识、精简规范文件材料及日常支出、有效降低公出成本,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