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林郭勒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霍林郭勒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霍林郭勒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挖掘民族文化内涵,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打造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创城工作要求,重点突出“净化、美化、亮化”的城市管理目标,认真、严格、细致、扎实地做好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努力打造基础更完备、功能更完善、设施更齐全、环境更整洁、居住更舒适、生活更方便、秩序更井然、管理更科学的城市新形象。
(一)打好市容环境整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1、开展建筑垃圾排放、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抓起,与城区所有建设工地,装修装潢业主签订管理承诺书;全面督促建设业主围档作业,并对围档规范设置;严控运输过程,对所有运输排放车辆加装GPS定位系统,实行限时、限点、限路段密闭运输;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多种执法手段,从重从快打击运输过程中的车轮带泥、洒漏等违法行为。
2、开展沿街“三占十乱”专项整治行动。将道路街巷的市容环境整治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突破口,主要是对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堆乱占、乱吊乱挂、乱摆乱晒等“十乱”现象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滨河路北段、沿山路两侧、贸易街、达莱胡硕大街、菜市场等地占道经营情况。
3、开展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内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擎天柱、落地指示牌、公交指示牌、广告牌匾等逐条(块)进行清理,重点拆除、更新、规范、整治违章设置、有碍观瞻和擅自悬挂的各类广告、条幅、招牌、宣传牌、指示标志;结合路段情况,对临街店牌进行统一改造出新,着重提高广告牌匾设置的规范化程度及整体和谐统一;对沿街商户门窗上乱贴的字号、图案,责令当事人自行清理,拒不清理的,依法处罚。
4、开展违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各类设施及居民区内张贴涂写的小广告清理力度,对小广告进行及时清理和规范粉刷覆盖;加大盯人散发宣传单和小广告的没收及处罚,加强对街面两侧小广告的收集取证,积极与通讯企业沟通联系,保持对小广告“牛皮癣”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承包人员清洗效果进行跟踪考核,力争通过持续的、不间断整治,逐步根除城市“牛皮癣”这一顽疾。
5、开展沿街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从事餐饮、制作、加工、维修、清洗等经营的骑门店进行整治,取缔学校出入口、广场、市场周围及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形成的马路市场、无证摊点、严禁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严格执法查处流动摊贩,保障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加大行政执法和查处力度、压缩流动摊贩在闹市生存空间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让流动摊贩和人民群众认识到无照经营的隐患问题,争取人民群众对查处流动摊贩的支持。
6、开展早夜市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摊点管理,坚持总量只减不加,根据道路情况规范现有的摊点,修旧摊点合理规划,早夜市摊点要求自备垃圾桶、泔水收集容器,确保地面干净、整洁。凡随意倾倒垃圾,不及时清理污物或不服从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予以取缔。
7、开展道路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停车秩序,按照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年度重点任务的安排,联合交警部门大力开展城区车辆违法停放整治工作,重点治理机动车违章停放、乱上人行道、不进停车位停放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确保人行道畅通,“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良好。
8、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市民集中反映问题,对城区餐饮企业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餐饮企业安装使用优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其设备噪声不超标,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扰民。
9、开展通信管网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城区街路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内通讯、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空中架设以及附着在建(构)筑物上和电线杆、信号杆、监控杆上的凌乱、垂落线缆,废弃线杆等。采取入地、捆套、剪除、扣盒、拆除、更新等方式,对街路及小区内的各类线缆进行规范和美化。
10、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延长巡查时间、增加巡查密度、加大拆除力度等措施,加大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的整治力度。对现有的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认真进行清理,依法予以拆除,杜绝新的违章建筑发生。
(二)打好创城管理攻坚战,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强化社会公德、城管法规和文明素质的教育,通过散发宣传单及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城同创”和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结合城市管理进“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单位”的“四进”活动,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创城活动,在参与中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培养市民的公德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城市意识,争做文明市民,成支持、关心、理解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打好队伍形象提升攻坚战,塑造城市管理队伍新形象。
坚持70%服务,20%管理,10%执法的“721”城管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打造城市文明之师,推动城市管理和“三城同创”深入开展。一是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通过学理论、学法律、学制度活动,提高城管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提高行政执行力,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和阳光投诉受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通过组织学习和培训,运用先进的执法理念、规范的执法方法、娴熟的执法技巧,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性执法,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和谐的统一,为“三城同创”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三城同创”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局属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围绕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的有关内容,做到思想重视,态度鲜明,行动迅速,周密安排,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工作到位,努力当好城市管理的主力军,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签订责任书,立好军令状。局属各部门对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签订责任书,局督察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区域进行明查暗访,坚持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双城同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局上下要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合力,做到全局一盘棋;要加强与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的联系、沟通,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使创建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同时,整治工作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严禁简单、粗暴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对在创建工作中因不作为和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创建活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强有力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吸引公众和社会人人参与城市管理,共同创建文明、卫生家园;要以下达整改通知和上门做工作相结合,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做整改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