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清风楷模”的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以优良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带动党风、政风、民风向上向善,大力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评选“清风楷模”活动方案》的通知(霍党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开展“清风楷模”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选“清风楷模”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自愿申报、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层层负责、把关审核,年度评选、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推选优秀模范“清风楷模”,正面宣传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身边优秀典型为标杆,树立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形象。
二、评选范围
被评为霍林郭勒市2018年度“清风干部”,且截至2019年5月31日前符合“清风干部”评选标准的人员。
三、评选标准
必须在2018年度被评选的“清风干部”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产生,而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信念坚定。能够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成为政治坚定的模范榜样。
(二)服务群众。能够始终做到心中有民,深入践行执政为民,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取向,行事为民,真正解民困、化民忧,成为情系民生的模范榜样。
(三)勤政务实。能够始终做到心中有责,牢固树立“不躲、不绕、不靠”的攻坚意识,掌握基层实情、摸清问题脉络,创新工作路径,发展有思路、工作有举措、改革有突破,引领、带动本行业、本部门发展。2013年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有2个优秀等次,成为勤政务实的模范榜样。
(四)勇于担当。能够始终做到心中有事,主动作为,有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魄力和担当,在党的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攻坚任务以及经济转型、行业进步、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霍林郭勒市级以上(含霍市本级)表彰,成为善作善成的模范榜样。
(五)廉洁自律。能够始终做到心中有戒,严格执行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四条底线”,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参加工作以来,未受到过党政纪处分和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且个人社会征信方面没有不良记录,成为正本清源的模范榜样。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2019年5月20日—5月31日)。党组要认真组织,负责填写“清风楷模”组织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典型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原则上推荐1名符合条件标准的“清风楷模”(二级单位不单独推荐)。
(二)审核把关(2019年6月1日—6月7日)。要召开班子会议,对拟推荐“清风楷模”人员名单进行集体研究审定,没有异议后形成上报名单,由单位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将推荐表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行政中心B203)。电子邮箱:hsdfzfjds@163.com。市纪委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各地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复审复核,形成复审复核名单,报请霍林郭勒市“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按照择优推选的原则确定5-10名“清风楷模”公示名单。
(三)公示公开(6月10日—6月17日)。“清风楷模”人员公示名单将通过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全面公开公示。公示期间,市纪委监委开通举报电话和对不符合评选标准和条件的,从“清风楷模”公示名单中剔除。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75—7966153。
(四)公布结果(2018年6月21日前)。公示结束后,评选办公室将“清风楷模”名单上报评选领导小组进行最终确定,并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告。
(五)结果运用。“清风楷模”评选结果将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作为干部年度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强化统一领导。此次活动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牵头协调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党组织书记为本单位“清风楷模”推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包金花)和联络员(郝洪波),确保此项工作上下沟通顺畅,扎实有序开展。
(二)掌握进度,按照时限报送。要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向市评选办公室报送“清风楷模”推荐表,工作环节形成的资料都要留痕备查,实行台账式管理。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推荐、审核、评选等工作全部流程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全部流程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在申报、审核把关中走过场、漏报、瞒报、错报或徇私舞弊的组织、工作人员,瞒报个人问题的申报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氛围,强化舆论导向。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标语等载体多角度多频率全方位大力宣传,要善于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讲好评选故事,扩大群众知晓面,积极营造 “清风楷模”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1.霍林郭勒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清风楷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霍林郭勒市2018年度“清风楷模”推荐表
3..“清风干部”基本原则、评选标准及
霍林郭勒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