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评选“清风楷模”活动方案》的通知(霍党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坚持自愿申报、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层层筛选、层层把关,经审核,我委无符合“清风楷模”标准人选。
特此报告
霍林郭勒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