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民委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上传时间:2019-11-08 16:48     访问人数:91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我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坚持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抓民族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并重、提升业务能力与转变机关作风同步,在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服务基层群众、开展警示教育等方面,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使民族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现将我委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确保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根据上级部署,党支部书记包金花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党支部成员签订了《民宗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分管领导与各股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到位,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科室负责人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已开展我委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准确划分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级且梳理出风险点。四是专题学习《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和基层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霍纪发〔2019〕1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的专项行动方案,签订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承诺书,全面深入查摆机关存在的“四官”问题,分析问题、认领问题,实事求是建立问题清单。

二、抓实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思想氛围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通过组织党组、党员干部、全体职工深入学、重点学、反复学、持续学,真正入脑入心。例如,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关于药店“乱象丛生”问题监管不到位的通报(霍纪通报[2019]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派驻纪检组下发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强调务必做到政务、党务、财务公开透明,真正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决不允许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责任追究,从而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务实。二是一把手带头及时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严禁领导干部之间授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吃请不请客,保证零发案,并强调要严格遵守纪律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敢抓敢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三是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反反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现已开展警示教育3次。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领导班子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一是没有出现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二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没有违规超编、超标准配备使用汽车、公车私用问题。三是“三公经费”无超支超标现象。四是没有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同乡会、校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五是及时完成扶贫工作任务。

四、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通辽市的决策部署,结合霍林郭勒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通过集中治理、日常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新问题,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不收敛、不收手的老问题存量明显减少,隐形变异的新问题增量有效通制,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认同感明显增强,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净化和修复党内政治生态,促进机关风气进一步好转。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例如,已组织党员学习、集中学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1次,开展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关口前移,主动出击,举一反三,集中施治,形成声势、持续震慑,反复强调机关上下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关注变异“四风”新动向,对准焦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突破重点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统筹推进整体工作。二是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通辽市和我市配套规定,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防“四风”新问题反弹回潮。

五、抓好制度建设,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立足于建立“提前防范、主动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自查,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六项纪律》、《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财务制度》等制度,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增进班子成员及党员之间的沟通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