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4件(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表),其中:人大代表的建议10件;政协委员的提案5件。其中,10件属于我局的“主办件”(牵头部门)、5件“协办件”(配合部门),为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办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督办,局成立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双 龙
副组长:陈呼和、高阳、宫宇超、许斌、韩亮、张霞、吕洪楠、杨成宇
成 员:各分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建议及提案初步答复方案的汇总整理、政策法规股负责答复文书制作、统一上报工作。
二、办理程序
(一)调查走访。承办领导及承办人员应积极与代表和委员取得联系,真诚沟通,了解建议或提案提出的真实背景,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
(二)拟定方案。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分局、股室具体负责,抓住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属主办件的应自行组织研讨拟定初步方案,并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络,共同商讨解决方法,力求达成办理共识;属协办件应主动配合主办单位搞好调查走访,并积极提供协办意见。
(三)征求意见。各承办部门在答复前,必须通过上门走访、座谈沟通等方式,向代表或委员说明具体办理方案和落实措施,进一步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全面沟通,确保办理落实措施和答复取得代表和委员们的认可。
(四)整理汇总。承办人员将初步答复意见交政策法规股答复文书制作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党政办公室进行整理汇总,局班子成员集中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正式答复意见。
(五)正式答复。党政办公室负责将正式答复意见以文件形式印制,由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呈送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代表或委员对最终答复满意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报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办公室;代表或委员对最终答复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由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人员对答复意见进行修改,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属协办件的,要配合主办单位,答复意见交主办单位统一答复。
(六)督查跟进。局督查室负责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落实过程的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及时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协办件承办人在6月10日前拟出初步答复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党政办公室汇总整理,6月底局领导班子集中讨论后,在6月30日前由承办人将协办件的办理结果送至主办单位。
(二)各主办件承办人在6月15日前拟出初步答复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党政办公室汇总整理,6月中下旬局领导班子集中讨论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6月30日前送代表或委员,并报送至市人大办和市政协办。
(三)局属各分局、股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大、政协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和建议,凡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就立即解决;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落实;确定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谅解。
霍林郭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