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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上传时间:2020-05-01 09:55     访问人数:23     文章来源:市文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市文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文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签订本责任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2020年工作中做到: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二)尊崇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分管部室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三)坚决查处“四风”,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上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

(五)深入推进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

(六)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用“六大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强化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批评的批评,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七)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上好廉政党课,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推动党员干部抓好良好家风建设。

(八)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对中心工作的保障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清单,认真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保障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九)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党员干部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二、责任追究

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三、附则

(一)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党支部书记:                   班子成员:

                             

 

 

 

市文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文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我市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签订本责任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2020年工作中做到: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尊崇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三)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

(四)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

(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七)重视自身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八)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上好廉政党课,增强廉洁自律能力,推动良好家风建设。

(九)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党员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接受支部教育管理监督。

二、责任追究

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三、附则

(一)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支部委员:                   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