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霍林郭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支部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上传时间:2018-10-31 12:11     访问人数:97    

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局党支部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1.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尊党章、学党章、讲党章”活动。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上级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定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4.签订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状,把党建工作和部门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5. 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会,全年专题听取抓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6.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一天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应当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会制度,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

8.强化基础保障。机关党建基本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要规范,党建工作经费有保障;建立党员活动室,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要规范,保障党建工作经费。

9.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等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党建工作品牌,党组织和党员推动服务本部门中心工作效果明显。

10.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二、局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清单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2.坚持做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

4.每月主持召开1次党支部会议,每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5.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2次;按时交纳党费。

6.带头参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

7.带头开展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带头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定期到定点帮扶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到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工作全年不少于6次,联系帮扶1户贫困户。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局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 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2.带头落实党支部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对职责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3.调研指导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

4.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不少于1次;参加组织生活会;全年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按时交纳党费。

5.带头参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

6.带头开展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带头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定期到定点帮扶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主动联系帮扶贫困户。

7.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