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专题报告
上传时间:2018-10-31 14:32     访问人数:100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商务和粮食局    

按照《霍林郭勒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备案的通知》(霍纪发[2018]7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坚持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抓商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并重、提升业务能力与转变机关作风同步。现将霍林郭勒市商务和粮食局第一季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

(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商务和粮食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确保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年初,党组书记王立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党组成员签订2018年霍林郭勒市商务和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股(室)负责人股(室)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到位。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室负责人协助抓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已开展我局年初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2018年市商务和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成立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上报派驻纪检组。

二、抓实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思想氛围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三重一大”、谈心谈话等制度。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1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讲党课1次、党日活动4次、谈心谈话29次,深化制度的约束作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

(二)一把手”带头及时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严禁领导干部之间授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吃请不请客,保证零发案,并强调要严格遵守纪律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敢抓敢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强调务必做到政务、党务、财务公开透明,真正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决不允许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责任追究,从而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务实。

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反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截至目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会议3次,警示教育4次,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课1次。

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纪委七届第三次全体会讲话精神和市纪检监察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通辽市和我市配套规定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通辽市的决策部署,结合霍林郭勒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局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机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开展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并制定了《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工作方案》、《霍林郭勒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形成了整改台账。

四、抓好制度建设,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立足于建立“提前防范、主动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自查,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六项纪律》、《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财务制度》等,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增进班子成员及党员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领导班子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做到了率先垂范作用,形成“头雁效应”,未出现带头移风易俗情况,未出现公车私用、私车养公、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及进行其他娱乐健身活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滥发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违背公序良俗及社会公德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霍林郭勒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