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9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doc
二○○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