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七届霍林郭勒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于2020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对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交投公司、水投公司、财投公司、文旅投公司、科技局、科协8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对房屋征收工作进行专项巡察,对农牧局进行巡察“回头看”(农业保险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能定位,精准发现问题,形成更大震慑。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问题进行反映。(工作日受理时间: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