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
一、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对水投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和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公司在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集体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的重要文章和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年意识形态学习不少于12次,原则上每月至少学习1次。
5.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范围,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各部室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本公司微信群、QQ群的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9.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公司内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10.严格追责问责。公司党支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一)责任范围
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是指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1.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总责。
2.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领导责任。
3.各部室负责人,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本部室意识形态工作。
(二)责任内容
1.党支部书记在意识形态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负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意识形态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公司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意识形态与公司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加大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力度,及时传达上级意识形态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宣传意识形态。
(3)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班子运行情况,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早提醒。
(4)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5)加强对公司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根据责任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压实“一岗双责”。
2.公司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在意识形态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协助公司党支部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2)与所分管部室共同研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督促分管部室认真完成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3)加强分管部室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既要有“八小时之内”的监管,又要有“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和情绪疏导,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3.各部室负责人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责任:
(1)贯彻落实公司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协助分管领导加强科室部室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预防廉政风险。
(3)认真遵守意识形态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财务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公司形象。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水投公司作为国有水利企业肩负着服务民生的重大任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应尽职责,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复杂挑战。要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通俩市和我市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高度的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支部班子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根据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下发的2020年度霍林郭勒市直属机关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中明确的意识形态“十大问责情形”: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广播、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