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霍卫计字 180号 关于规范整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情况的报告
上传时间:2018-10-31 14:58     访问人数:89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霍林郭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规范整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霍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监管,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诊疗,严厉打击套取医保基金行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近期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抓好认识关——锁定目标,明确重点

近年来,为加大对全市医疗市场的整顿力度和监管力度,我局多次开展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渐趋规范,但不合理诊疗、不合理用药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为此,今年我市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出发,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锁定了此次专项行动目标。一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行为;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抗菌药物不规范使用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骗取、套用医保资金行为;四是严查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二、抓好组织关——周密部署,全面动员

为全力推进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霍林郭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医疗机构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霍林郭勒市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7月,我局制定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二级医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医疗机构。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好行动关——上下联动,重拳出击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霍卫计字〔2018〕144号)文件内容,市卫计局医政股、基层股和卫生应急综合执法股联合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72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6家,个体诊所30家,村卫生所10家。

(一)对医疗机构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了市2家二级医院、1家民营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大型设备检查阳性比例偏低。2、医师收治病人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比例未达到自治区二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比例要求。3、医疗费用增长率超过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二级医院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住院病人次均费用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医院医药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要求。4、基本药物使用率偏低,(未达到自治区关于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5、临床检验检查、影像学检查、B超和彩超等各种功能检查项目出现未严格遵循适应症开具的情况。6、部分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和相关制度有待完善。7、医院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8、部分医疗机构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处方书写不清晰、处方笺没有医师签名。对检查中出现的各项问题,要求各医疗机构尽快查找原因,写出自查报告,立即整改。

(二)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抗菌药物规范应用管理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了全市医疗机构。检查过程中发现使用抗菌药物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存在部分科室没有做微生物检测或抗菌素培养和药敏试验病例。2、门诊处方存在无适应症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和无指征联用抗生素情况。3、存在凭经验使用抗生素的行为。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病人比例偏高。4、针对儿童、老年患者、孕妇等重点人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情况还存在很多不足。5、临床微生物实际从业人员少,无抗感染临床药师,抗感染工作开展缺乏工作经验。6、未对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抗菌药物实施专档管理。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以及预防用药使用时间方面,个别病历不符合要求,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个别Ⅱ类手术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超过48小时。7、住院病历存在抗菌药物使用剂量与年龄、体重、疾病等因素不吻合的情况和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理由不充分,联合使用指征不明的情况。8、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更新不及时,功能不完善,对抗菌药物应用、监测等能力较差等。针对检查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阶段性评估细则》要求,逐条对照,加快建立符合自身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模式和多学科诊疗体系,持续加强临床微生物学、临床药学和医院感染控制等学科建设,逐步完善感染性疾病的多学科诊疗体系,提高业务水平,真正在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三)对全市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和套骗医保基金行为方面进行检查。根据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容,针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了严厉打击骗取、套用医保资金治理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开展医保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基金使用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的风险排查和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四)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检查了2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0家个体诊所,10家村卫生所。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1、部分医疗机构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处方笺没有医师签名、处方书写不清晰、门诊日志填写不全。2、部分医疗机构急救药品配备未达到5种。3、部分医疗机构氧气设备的配备不完善。针对出现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严格规范,对于情节极其严重的医疗机构要求立即停业整顿,并下发整改意见书。并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加强《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学习,不断提高执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按照自治区、通辽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不断推动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

(二)要在巩固成果,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对社会办医、个体执业人员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

(三)加大对医院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的整治力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不断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和宣传,严格控制医疗机构滥用抗生素行为。

(五)继续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结合大数据分析,群众举报信息、医保审计整改和历年医保基金检查等多方面信息,对医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认真排查和核对,对发现的典型案件,务必严查快办,并以此为突破口,集中力量进行突破,依法依规进行重点打击,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整治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是一场持久的攻坚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和监管力度的加大,使我市医疗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各医疗机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进行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未来我们将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与规范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更严格更规范化管理,深入推动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良性发展,努力为霍市百姓打造更优质更安全的医疗服务环境。

 

 

 

                               2018年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