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窗口
公安局户籍窗口
二、申请材料
(一)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4、《内蒙古自治区新增人口民族确认书》父母双方民族不一致,需双方到现场填写民族确认书。
(二)非婚生婴儿随母亲落户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母亲户口簿原件。
3、非婚生育说明。
(三)非婚生婴儿随父亲落户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亲户口簿原件。
3、非婚生育说明。
4、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办理时限
1、婚生婴儿落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2、非婚生婴儿落户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可适当延长。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邮寄送达。
六、咨询途径
0475-7966000
七、监督投诉渠道
0475-7966908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综合馆A馆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友情提示
详细办理信息可登陆霍林郭勒市政务服务网站https://zwfw.nmg.gov.cn/city_index?regionCode=150581000000&record=istrue,最终以业务主管窗口信息为准。